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一)信息公开范围
依据《条例》规定,哈尔滨市信访局公开范围为:
1.信访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2.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局领导姓名;
3.办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受理群众网上投诉事项等工作程序;
4.财政预算、决算;
5.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6.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8.其他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以及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信息。
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属于公开范围。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
哈尔滨市信访局。
(三)信息的公开方式
哈尔滨市信访局信息主要通过“哈尔滨市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bjwjkk.com/)予以公开。
(四)信息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应该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请获取哈尔滨市信访局信息,可以依照《条例》提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申请信息不予公开的几种情况:
1.申请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
2.申请的信息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
3.申请的信息与本人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无关的。
4.同一申请人向同一行政机关就同一内容反复提出公开申请的,不重复答复。
5.行政机关的内部管理信息,以及处于讨论、研究或者审查中的过程性信息。
6.法律、法规规定的不予公开的其他信息。
行政机关不承担为申请人汇总、加工或者重新制作信息,以及向其他行政机关组织搜集信息的义务。
申请人可以通过邮寄的方式提交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时限,按照《条例》相关规定执行。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三、联系方式
群众向哈尔滨市信访局提出信访事项,尽量采取书面形式和线上形式。哈尔滨市信访局的邮政编码是150008,在信封上注明“哈尔滨市信访局收”即可,或通过微信公众号“哈尔滨信访”和哈尔滨网上信访大厅提出信访事项。
如果确定需要采取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请到哈尔滨市信访服务接待大厅反映,地址在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昌街26号,接待来访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00,下午:13:30-16:00,节假日除外。
四、监督和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信息公开的主体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认为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联系电话:0451-87206389
监督电话:0451-87206341
传真号码:0451-87206377
办公地址:南岗区文昌街26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