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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在总结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编制此报告。此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通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哈尔滨市粮储局办公室,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电话:0451-84664078。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市粮储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局工作职能,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等各个方面,开展了积极有效的工作,为我市粮食工作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和保障。
(一)主动公开。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其中,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信息121条(次)、“哈尔滨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信息248条(次)。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本年制发件数0、废止件数0、现行有效件数0;信息内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本年处理决定数量0、行政事业性收费本年收费金额0。
(二)依申请公开。本年度新收政府信息公开数量0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本年度办理结果0;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
(三)政府信息管理。在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上,行政复议0、行政诉讼0。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按要求将部门网站统一集约到哈尔滨市政府网站。加强政务新媒体的建设,开通了哈尔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微信公众号。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确保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强化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及时准确传递党和政府权威声音。
(五)监督保障。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推动落实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和风险研判,做好引导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哈尔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仍然还存在一些不足。具体体现在: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够丰富。为此,将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改进:一是对信息公开制度和规定进行全面梳理,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信息发布三级审核制度,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二是继续扩大公开内容,在之前的基础上,对原有的政务公开目录进行进一步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完整、准确,拓展政务公开形式,积极探索各种方便群众查阅、了解信息的公开方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信息处理收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