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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以及省、市有关要求,由哈尔滨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在全面总结2021年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上,编制此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本年度报告内容,可以通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政府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中查阅下载,网址:http://xxgk.harbin.gov.cn/art/2022/1/12/art_11542_1220354.html。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哈尔滨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综合处,联系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270号,邮编:150090,联系电话:0451-82279518。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哈尔滨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国家、省、市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严格落实《哈尔滨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从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目标责任、强化制度建设等方面入手,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牢固树立主动公开意识,不断加大公开力度,扩展公开范围,规范主动公开目录清单,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二是把解决群众关心、社会关注、反映比较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切入点,及时发布准确权威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按照《条例》要求,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的接收、登记、办理、答复及备案等各个工作环节,建立工作台账,规范答复格式和内容,确保用词准确、严谨、规范,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全年办理依申请公开152件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按照相关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发布程序,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执行保密审查程序,未经审查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二是保证政府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确保信息来源渠道合法、正规。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平台重要作用,加强平台信息的管理,创新平台信息发布形式,积极采用图片图标、音频视频等形式,增强政府信息可视性。二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配合完成“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改版工作,确保平台正常运行。三是加强网站内容保障,加大政务信息报送、网站信息采编、内容更新等督促力度,提升信息发布质量。四是根据工作实际,注销 “哈尔滨人民防空”微信公众号。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参加上级政务公开主管部门的培训,进一步掌握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持续提升业务能力。二是开展政务公开自查整改工作,不断改进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质量。三是通过开展学习培训、交流研讨等多种方式开展经常性业务培训交流,提高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能力和水平。四是按时限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办政务公开工作平稳有序开展,但在落实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延伸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专业能力有待提高;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更新不够及时等。下一步,我办将继续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
一是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渠道。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平台作用,丰富公开载体,创新公开形式,扩大信息传播渠道,增强政务信息公开影响力。
二是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贯彻落实好《条例》和上级政务公开有关决策部署,加强学习培训,提升业务水平和能力,增强人防领域信息公开实效。
三是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定期对平台信息进行自查,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完善公开内容,主动听取社会各界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1年发出收费通知0件,实际收取金额0元。
哈尔滨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