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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要求,在总结我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编制此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通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政府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浏览,网址为:(http://www.bjwjkk.com/haerbin/c108549/202501/c01_1038985.shtml),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哈尔滨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兆麟街125号,邮编:150000,电话:0451-8715390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着力推进重点领域公开,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推动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依法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持续深化主动公开。按照《条例》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2024年以来,我局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3条,主要涉及主动公开基本目录、部门文件、政策解读、通知公告、总结计划、财政预决算等信息。
(二)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2024年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要求,结合工作职责,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规范办理流程,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高效。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申请3件均已办结,均未向申请人收取费用。
(三)规范政府信息管理。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建设,我局安排专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学习把握政务公开工作最新精神,准确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对应当让社会公众或者服务对象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采取门户网站、信息报送等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严格执行内容发布审核制度,严格把关公开内容,依法依规做好信息发布和管理。
(四)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目前,我局信息公开主要依托市政府集约化平台进行信息公开。为加大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让群众和企业办事更高效、更便捷,我局严格做好市政府网站重点专栏内容日常管理维护,及时准确做好各类内容的更新,确保内容准确、发布规范,浏览便捷,将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五)健全监督保障机制。我局坚决强化监督管理力度,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组织、人员保障,全力推动政务公开各项制度落实到位,同时,按照省、市下发的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切实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努力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及时处理群众依申请公开,保障门户网站的安全运行,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严格控制不公开事项的范围,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为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加强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仍需提升等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采取多种形式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的手段和方法。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项目及关键环节的政务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强化作风效能建设的一个有效途径。同时,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围绕社会各界关注的营商环境发展热点、重点,认真梳理,对适宜公开的内容全部公开,提高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二)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培训,重点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法律、法规,通过平台使用、信息撰写等专题培训,增强政务公开政策的界限的把握,做到严格审核,认真落实各项保密规定,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法治意识,提高信息质量,将信息公开与业务开展同步进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市营商环境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