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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要求,向社会公开临时用地批准信息,现将《关于同意铁科高速公路延寿尚志界至五常段工程(五常段)拌合站项目临时用地延期使用的批复》(哈资源规划便[2024]1702号)进行公示,具体情况见附件。公示期2024年12月30日---2025年1月8日,在此期间,如有意见,请及时反馈。
(联系人:仲文秀;联系电话:0451-86772619)
关于同意铁科高速公路延寿尚志界至五常段工程(五常段)拌合站项目临时用地延期使用的批复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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